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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提高其违法成本,加强信用约束和部门联合处罚,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已成为促进行业发展和监管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近日,文化旅游部发布了《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针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市场监管的新要求,《办法》基于文化旅游行业的管理职能,明确了适用范围、分级管理、联合处罚等相关事项,建立了一套管理流程。《办法》的颁布是文化旅游领域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体现,将对旅游市场产生强大的冲击,促进旅游市场秩序的持续改善。
人们没有信仰就无法生存,人们没有信仰就无法繁荣,国家没有信仰就无法衰落。从宏观政策角度看,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于2014年正式发布国家顶层设计文件,将其提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随着各项任务的推进,截至2018年,国内社会信用体系改革已基本完成;以“信用中国”网站建设为代表的信用信息共享和披露能力不断增强;信守承诺的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的联合惩戒机制初步显现;奖惩联合备忘录涵盖的领域继续扩大。截至2018年底,60多个部门共签署了50份联合奖罚备忘录,制定了联合奖罚措施,联合奖罚成效继续凸显。
从旅游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旅游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世界第四大入境旅游国,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旅游市场的虚假宣传、强迫消费、流散群体、安全卫生等问题依然突出,综合业态的深入发展也对监管手段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增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增加违法违规成本,加强信用约束和部门联合处罚,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是必然选择。
随着《办法》的颁布,文化旅游领域出台了《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市场主体及相关人员严重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旅游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形成了“黑名单+备忘录”的信用监管机制。
《办法》的颁布弥补了以往信用监管体系的不足和不足。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扩大了覆盖面,实现了网上和网下黑名单管理。适用主体不仅包括传统旅行社、景区、旅游住宿等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导游等从业人员,还包括新兴经营者(即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以及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在线旅游服务或产品的从业人员。同时,它们也适用于那些违背诺言的人。第二,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了文化旅游部与省、地、市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改变了过去“炮打蚊子”的局面,有利于扩大覆盖面,准确打击旅游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减少监管盲点。三是与《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责任主体联合惩戒行动合作备忘录》有效衔接,最大限度确保联合惩戒行动的准确界定、便捷操作和有效发挥。第四,对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了界定。《办法》提出了建立一套纳入、通知、公布、处罚、信用修复和清除等管理流程,实行动态管理,使黑名单管理更加注重正当程序,使处罚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对于政治来说,做好事是不够的,法律行为本身是做不到的。系统的改进只是第一步。为加强《办法》的实施,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随着《办法》的实施,各地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黑名单对应的惩戒措施,形成一系列案例,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栏、公开号码等多种形式让更多人了解《办法》,了解黑名单情况及严重后果,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稳妥的消费环境的形成。
第二,实施严格的措施。《办法》提出了惩治旅游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制度安排。然而,如果纪律措施的执行不够严格,其威慑效果和效果将难以保证。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确保纪律措施的严格执行。
第三,加强机制保障。在本办法实施过程中,无论是对主体失信行为的认定,还是对其进行包容、通报、释放、处罚、信用修复、除名等操作。,需要相关单位、流程、平台的有序衔接和跨部门合作。尽快完善实施《办法》的配套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必要时与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系,为《办法》的实施提供制度和制度保障。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汪洋
标题:文化和旅游部:为旅游市场黑名单实施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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