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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疏通小组的负责人,我没有起到表率作用,而是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违法乱纪,非法动用公款,甚至将公款挪作他用,辜负组织的期望,令人遗憾……”今年1月23日,浙江省建德市富春江库区疏浚工程队(以下简称疏浚工程队)队长陆在供词中写道。

滥用公款,严惩不贷!(监督哨)

2017年9月,建德市市委第二检查组将疏浚队违规使用公款和违规发放补贴的线索移交给天津市。市纪委随后成立了调查组,确立了“调查取证同步、谈话突破”的工作思路,取得了2013年5月以来疏通小组的财务凭证,并为卢本人制定了谈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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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调查组的工作人员在逐一阅读了疏通小组的财务凭证后,发现该单位非法使用公款、福利基金和补贴。此外,卢报销私人费用中疏通队的财务也浮出水面。

经过调查,2017年1月,疏浚队的一些员工表示,“他们平时工作很努力,假期单位应该给员工发一些福利慰问。”鲁怕说“不为员工着想”,所以他同意了员工的要求。1月19日,在陆的指示下,清淤队办公室相关人员到超市购买了总价为7000元的货物,用于支付7名员工的福利。此外,2014年4月至2017年1月,陆多次同意清淤队购买日用品、铁皮石斛、茶叶等礼品发放员工福利共5.553万元,并非法发放补贴9.75万元给陈某、黄某等7人、员工、徐某。

滥用公款,严惩不贷!(监督哨)

调查组还发现,2013年6月至2017年1月,陆多次同意清淤队使用公款支付主要酒店、ktv、足浴店和卷烟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共计45,514元。此外,调查组还发现,陆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疏通小组的财务中报销私人晚餐和香烟消费共58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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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在公共财政中补偿私人消费?"调查员问道。

“我想我是这个单位的负责人,我为疏浚队的发展付出了很多。我总是觉得用旧的方法和政策没有关系,我忽略了我的想法。此外,作为单位的‘最高领导’,当我要求财务人员报销时,没有人会问我这是公用还是私人使用,这样我就可以轻松地报告这笔钱,我会慢慢习惯的……”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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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后,自愿退还37,176元。同时,因天津违规支付而获得补贴的员工也退还了20,676元。2017年12月28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并处行政开除学籍处分,并得到全市通报。

[训导员说]

分析这一情况,鲁认为缺乏党性,不准自己表态,不受体制约束,行动莽撞。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同时,此案也暴露出一些主管部门对下属二级单位教育不到位、监管不严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造成了较大失误。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把责任主体向基层压缩的措施,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案件的通报和曝光力度,认真做好深层次的“下半年”文章。

滥用公款,严惩不贷!(监督哨)

——浙江建德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柴国庆

《人民日报》(2018年2月13日,第17版)

标题:滥用公款,严惩不贷!(监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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