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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年来
——中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步伐越来越坚定
6月5日,中国颁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十周年。“过去10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和社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纲要》实施十年评估总体评估专家组组长阎娟琪在纪念《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说。10年来,随着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化,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型的步伐更加坚定有力。
产权的创造既是数量上的,也是质量上的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自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中国的知识产权数量迅速增加。从2007年到2017年,中国(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从9.6万项增加到135.6万项;全国版权登记数量从13.8万件增加到274.8万件;农林植物新品种总数从1616种增加到11000种;全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注册和认证数量从345个增加到2017年的2572个;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数量分别连续7年和16年居世界第一...在过去的10年里,在《纲要》的指导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产业已经向世界交出了一份令人印象深刻的成绩单。
与此同时,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和版权产品的出现表明,中国知识产权的质量并没有因为数量的快速增长而放缓,稳步提升表明了创新的决心。近年来,中国在信息通信、航空空航天、高铁和核能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7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由于知识产权创造的出色表现,中国的创新指数排名世界第22位,是唯一进入前25位的中等收入经济体。
截至2016年底,马德里商标在中国的有效注册累计已达2.2万件。在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17年世界品牌500强名单中,有37个中国品牌上榜,排名世界第五。
作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强大的企业创新带来高质量的知识产权。2017年,44家国内企业在中国提交了100多项专利申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从2012年的167,000件增加到2016年的344,000件,全球份额从2012年的27.0%增加到2016年的44.3%。
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修订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领域的专门法律,国务院也相应修订了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实施细则和规定。中国已经建立了符合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2014年底,在北京、上海和广东成立了三个知识产权法院。2017年至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各地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一批具有跨地区管辖权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一体化在全国法院得到全面推进,审判标准日趋统一。知识产权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创新主体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据统计,国家法院新受理的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数量从2007年的22,000件增加到2017年的200,000多件。
补充司法保护的是行政手段的全面加强和保护的日益及时性。“严格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已经形成。《纲要》实施以来,“雷雨”、“护航”、“天网”等专项执法活动年年开展,成效显著。
全国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从2007年的1462件增加到2017年的67000件。2016年,全国共查处商标行政违法案件3.2万件,涉案金额超过4.5亿元。2005年至2016年,中国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收缴侵权盗版产品5.08亿多件。
自2007年厦门第一个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成立以来,中国已经建立了10多个专门的知识产权仲裁机构;2017年,共有31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和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多种保护机制均衡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数据显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从2012年的63.69分上升到2017年的76.69分。
提高知识产权申请的效率
知识产权的应用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价值的唯一途径,也是知识产权工作的目的。自《纲要》实施以来,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和融资已成为知识产权综合应用的有效手段。截至2017年,中国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到720亿元,商标质押贷款金额达到369亿元。
同时,高校和科研院所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处置、使用和收益改革,也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近80%的高校建立了专职或兼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60%以上的高校建立了知识产权所有权和利益分配制度。知识产权使用的新模式不断涌现,出现了一批典型的高回报案例。例如,从2008年到2016年,中国科学院转移和转化的知识产权累计数量从257项增加到1154项,金额从6.42亿元增加到25.6亿元。
知识产权利用效率的快速提高离不开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不断优化。专利审查效率提高,收费标准降低;缩短了商标注册时间,拓宽了申请渠道...十年来,知识产权领域的“分配诉讼”改革不断深入推进。12个省(区、市)降低了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门槛,放宽了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条件的限制,有效缓解了一些地方代理力量不足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减少了“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环境。
今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整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管理职责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管理职责,并重新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制度调整将更有利于知识产权的集中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努力培育更多高价值的核心专利、版权精品和知名品牌,实现知识产权创作由多到优、由大到强的转变。”国务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沈长宇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步保护”工作,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转化和应用效率,加快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成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时,我们还必须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的全球治理,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朝着包容、平衡和有效的方向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文化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知识产权事业生根发芽。(记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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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步伐更坚定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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