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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姚峰

本报记者徐有仁吴海峰

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2015年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具有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功能,能够早期发现、干预和处置问题金融机构的风险。运用累积存款保险基金作为处置资金的来源,采用收购、承接等市场化处置方式,尽可能降低成本,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但是,从具体实践来看,存款保险制度与建立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全国人大代表王玉玲、崔瑜:发挥存款保险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职能 推动建立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行长王玉玲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和金融风险不断暴露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存款保险的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功能,推动建立以存款保险制度为基础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王玉玲、崔瑜:发挥存款保险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职能 推动建立

王玉玲进一步表示,建立以存款保险制度为基础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的条件基本具备。首先,它已经有了基本的法律基础;二是社会条件和舆论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第三,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实施顺利,保险手续顺利完成。自《条例》实施以来,所有保费均已按时足额收取,风险差别费率已顺利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王玉玲、崔瑜:发挥存款保险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职能 推动建立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宁市中心支行行长崔玉建议,从短期和长期两个角度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发挥存款保险的早期纠正和处置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建设。

短期内,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尽快研究颁布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细则,细化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的原则性规定。与此同时,我们组织起草了存款保险风险处置办法,主要围绕处置主体、处置权限和处置方式、处置时机、处置流程、存款保险资金使用等六个方面,对农村信用社等一些特殊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进行了单独的制度安排。长期以来,在存款保险工作和研究日趋成熟后,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存款保险法,进一步构建完善系统的金融风险处置和制度退出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王玉玲、崔瑜:发挥存款保险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职能 推动建立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加强了对保险机构的日常风险监控,建立了问题保险机构名单管理,并实施了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控制重大交易信贷、降低杠杆率等早期纠正措施,以促进风险化解。做了有益的探索。”王玉玲告诉英国《金融时报》记者。为了充分发挥存款保险的早期矫正和风险处置功能,她建议大力推进中国问题银行市场的退出。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严格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行事,及时将问题银行从金融市场中剔除,杜绝“僵尸银行”,杜绝“拉拉扯扯”的并购行为,避免因延迟退出而导致处置成本上升,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必要时,在国务院层面以案例的形式推动问题银行市场退出。同时,有必要明确地方政府在问题银行市场退出中的责任。充分调动地方政府配合处置的积极性,杜绝地方保护主义,杜绝行政干预退出银行业市场,防止地方企业恶意逃废问题银行债务,优化信贷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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