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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启用了两种类型的信用保护工具
民营企业融资有更多的信贷支持
近年来,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时有发生,不断上升的信用风险使得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和昂贵。引入信用保护工具可以修复民营企业债券的融资渠道,有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了《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从参与者管理、信用保护合同和凭证业务流程、信用事件后处理机制、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和自律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主要内容。
首先,它适用于企业范围。由于试点初期信用工具的覆盖面还比较有限,具体而言,信用保护工具主要包括人民币计价的公司债券(不含次级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以及在中国境内发行并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债务。
同时,只有两种类型的外汇信用保护工具。具体来说,它包括信用保护合同和信用保护证书。其中,合同是由交易双方签订的,不能转让;凭证由制单机构制单,可以转账。试点初期将首先使用信用保护合同,信用保护证书业务的推出时间将另行公布。
据北京一家经纪公司的内部人士透露,与传统的担保方式相比,沪深两市的信用保护工具更加灵活,主要是通过信用工具的买卖双方之间的沟通,发行人不需要另寻担保来增加信用。“使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用保护工具,买方需要向卖方支付一定的保护费。如果债券违约,卖方需要向买方付款。”北京的一位经纪人告诉记者。
在此基础上,推进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项目不断取得成效。去年以来,深圳证券交易所积极推进信用保护工具试点业务,支持民营企业稳步发展。截至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框架下已达成15笔交易,总名义本金1.7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首个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已成功推出。试点项目均为信用保护合同形式,参照实体为民营企业,包括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益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智电气有限公司..合约和参考实体公司债券同时发行,有效地提高了投资者的认购热情,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李锐表示,最近,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不时出现债券违约的情况,而不断上升的信用风险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更高的成本。信用保护工具的引入可以修复民营企业的债券融资渠道,有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记者文继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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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民企融资有了更多信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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