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03字,读完约3分钟

⊙记者○编辑刘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月16日发布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中央企业工资总额要与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全面挂钩。经SASAC批准,实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或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试点项目的中央企业,可以探索更灵活、更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工资总额可灵活管理 一批改革试点央企尝鲜

根据最近征求意见的《关于中央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委选择了航天科技、中石油、国家电网、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移动、中国航空空集团、中国建设、中国铁建、中国广东核电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作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这意味着石油、电力、通信、军工等中央企业垄断行业的综合改革将进一步深化。

工资总额可灵活管理 一批改革试点央企尝鲜

为了打造世界一流的企业,他们中的许多人原本只被授权给有竞争力的企业,但这次他们也登陆了示范企业。这些企业不仅可以自主决策,综合运用混合改革、职工持股和股权激励等各种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还可以实行工资预算备案制度;探索超额利润提成,可以在工资总额中单独管理;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子公司和特殊高端人才,可以实行市场化薪酬和特殊奖励。工资总额单独列示,不计入集团工资总额;年度工资总额由集团公司自主决定,事后备案等。

工资总额可灵活管理 一批改革试点央企尝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此次改革的重要创新之一是分类管理,将中央企业工资预算备案制度的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主要业务在完全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中央企业。年度工资预算由企业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独立决定,SASAC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前指导、过程监控和事后监督。

工资总额可灵活管理 一批改革试点央企尝鲜

对于主要业务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中央企业,以及主要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益性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将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

《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决策机制。例如,很明显,中央企业的工资总额是根据效率确定的,根据效率调整的,这进一步丰富了工资与效率挂钩的内涵。另一个例子是,它进一步简化了投资者根据国家要求调整企业工资水平的规定,突出了投资者主要管理资本、加强监督、简化管理和下放权力的管理方向,并发出了积极的改革信号。同时,《办法》还明确了企业在不增加工资总额、不降低工资总额的情况下增加职工人数的相关规定,鼓励中央企业提高就业效率。

工资总额可灵活管理 一批改革试点央企尝鲜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该负责人表示,SASAC将加快相关配套文件的正式发布。包括《办法》中工资决策机制的具体实施细则、备案制管理的实施方案、阶段性制度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工资管理中的特殊问题清单等。,将尽快研究并颁布一套完整的工资管理政策体系,以利于企业的实施。

标题:工资总额可灵活管理 一批改革试点央企尝鲜

地址:http://www.71vw.com/zlxw/12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