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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9日电(记者吴)从1日起,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政策开始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服务中心12366负责人回答了纳税人咨询问题。

问:在登录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时,我发现我从未工作过的公司信息出现在就业信息中。

答:纳税人的身份信息有可能被盗用。纳税人可以点击应用上的单位名称,通过右上角的“上诉”按钮发起“上诉”,不会影响涉税事项,不会增加税收负担。同时,税务机关将尽快核实和处理冒用涉税信息的行为。

问:财务人员是否需要核实员工提供的信息?

答:纳税人对特别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作为预扣单位的财务人员,没有必要逐项进行验证。

问:目前我的抵押贷款是否符合扣款条件还不确定。

答:尽快确定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提交太晚也没关系。1月1日后符合享受条件的扣除,可在纳税人向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后的当年剩余月份进行补充。

人民日报(02版,2019年1月10日)

标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遇到问题咋解(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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