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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保险合并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

为今后加强孕产妇保护奠定基础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的意见》,要求在2019年底前实施两种保险并轨,实现参保人员同步登记、资金并轨运营、统一征缴管理、统一监督管理、整合经办服务。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后,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是否会调整,职工个人应如何支付?国家健康保险局副局长陈金福25日在国务院办公厅政策简报会上就有关问题作了说明。

"这项改革不会影响生育保险的待遇."陈金福说,这项改革明确指出,有必要确保生育保险福利在生育期间保持不变。关于生育医疗费用,改革明确规定,住院和分娩等医疗费用应根据疾病和产前检查由负责人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两险合并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

“保持保险范围和安全福利是这项工作的重点。在保证政策的两项措施中,第一项是保证待遇。原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但经办享受渠道发生变化,但参保范围不变,生育保险设置不变。担保项目和支付水平。”陈金福说。

两险合并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

据报道,中国已经在包括河北省邯郸市在内的12个城市开展了两次保险并购实施试点,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试点城市生育保险覆盖面扩大,资金互助能力增强,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国务院有关总结报告指出,实行两险合并不会增加单位负担,也不会影响个人待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

两险合并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

“全面推广将取得更大成效,这将增强基金的互助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实现保险覆盖,并具有更具制度性的保障功能。它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产妇保护,并为今后加强产妇保护奠定基础。”陈金福说。(记者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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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两险合并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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