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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赵彬彬

在交易所的反复询问下,新超能源6.5亿元增资的混乱事件有了新的进展。3月13日晚,在回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询问时,新超能源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时的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为新超能源提供法律服务的大成律师事务所明确表示,6.5亿元补充资金偿还的银行贷款与新超能源增资、参与盛元矿业等诸多外资损失有关。

交易所深究新潮能源6.5亿元“爽约”事项 财通证券、大成律所异口同声:与对

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6月3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新超能源动用募集资金6.5亿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前期营运资金,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经交易所查询,本公司核实,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新超能源共向烟台银行穆平支行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穆平武宁支行借款6.5亿元。

交易所深究新潮能源6.5亿元“爽约”事项 财通证券、大成律所异口同声:与对

通过询问造成公司前期亏损的外商投资项目和资金投放进度,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新超能源通过收购方正东亚信托产品、收购北美蓝鲸项目、投资哈密和盛源矿业、通过浙江本宝认购长沙泽明、贷款给北京新街等方式,对外投资12.7亿元,造成投资亏损。

交易所深究新潮能源6.5亿元“爽约”事项 财通证券、大成律所异口同声:与对

新超能源表示,经检查贷款资金流向,公司发现2017年6月认购的长沙泽明有限合伙1.7亿元中有1.122亿元与烟台农村商业银行武宁支行1.2亿元贷款有关。

对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的外商投资,新超能源认为与上述贷款没有直接关系。但该笔贷款中有4.147亿元用于偿还上一年的贷款,加上公司前期对外投资可动用的自有资金余额,公司对外投资资金12.7亿元超过了对外投资可动用的自有资金,所使用的投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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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成律师事务所核实,2017年6月13日,新超能源与烟台农村商业银行穆平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1.2亿元。当天,该公司收到了上述贷款。2017年6月15日,公司向浙江本宝拨付1.7亿元,其中1.7亿元来自上述1.2亿元贷款。之后,浙江本宝向长沙泽明支付了上述1.7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长沙泽明的股份。

交易所深究新潮能源6.5亿元“爽约”事项 财通证券、大成律所异口同声:与对

公司对外投资和对外借款资金总额超过公司同期自有资金总额的。除上述部分银行贷款资金用于浙江本宝购买长沙泽明合伙股份外,由于账面现金是一种实物,我们的律师无法判断该笔6.5亿元银行贷款用于对外投资及对外借款事项中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具体金额。大成律师事务所表示,但基于上述原因,其认为6.5亿贷款资金的直接或间接使用与公司增资及参与哈密盛源矿业有限公司等诸多对外投资事项有关..

交易所深究新潮能源6.5亿元“爽约”事项 财通证券、大成律所异口同声:与对

财通证券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经核实,新超能源将前期用于临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的6.5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上述银行贷款的到达日期为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在收到上述银行资金后,出现了类似的资本外流。由于货币的同质性和不可区分性,不可能完全确定上述银行贷款的实际资本流量。结合新超能源对外投资初期自有资金余额,新超能源对外投资资金超过了对外投资期间自有资金,因此上述借款用途与新超能源增资、参与哈密盛源矿业有限公司等诸多对外投资损失相关..财通证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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