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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蒋)文化相关内容正在深入渗透到北京新的旅游法规中。4月23日,北京商报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文化旅游局获悉,今年修订后的《北京市老年文化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已经正式颁布。据《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比较,与修订后的《办法》相比,新版《办法》中奖励老年旅游团队的条件增加了与文化体验相关的新内容,即在旅游过程中及时合理地提供文化体验项目,丰富旅游内容。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变化反映了在各级政府部门全面实施机构改革的背景下,我市加快整合文化旅游相关政策的新方向。
具体来说,根据《试行办法》,在旅游过程中,受奖励的老年文化旅游团队除了及时合理地提供文化体验项目和丰富旅游内容外,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在北京组织团队和京津冀地区的旅游行为。在内完成;人数超过15人;60岁以上游客占团体游客总数的60%以上;在北京五环路外合法经营的住宿单位住宿一晚或以上等条件。根据旅游企业的申报,申报期内排名靠前的企业将获得资金奖励,接待次数排名为1-5次,每个企业将获得15万元的奖励;6-10,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11-15日,每个企业奖励50000元。
近年来,北京老年游客数量不断扩大,老年人对旅游产品的需求日益多样化。老年人对“上车睡觉、下车拍照”等单一形式的旅游产品越来越不满。从行业角度看,《试行办法》新的奖励标准是针对供不应求的。
“旅行社和旅游接待单位只有不断从旅游线路选择、线路设计、住宿安排等方面入手,充分考虑老年游客的需求特点,深化需求的可行性,实现产品差异化,才能进一步开发老年旅游市场,为老年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旅游咨询中心主任王琦直言不讳。
标题:北京老年旅游资金奖励政策增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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