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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7日电-4月16日,法国巴黎圣母院发生火灾,为文物安全敲响了警钟。4月16日,国家文物局报告了今年以来发生的6起文物火灾事故,其中包括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云岩寺东岳堂;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布月桥;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景泰西路刘祠堂;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朱槿江西省公安厅侦察处旧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谢琳大厦;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前头第一名

国家文物局通报六起文物火灾事故 要求文物安全零起点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吸取教训,相互借鉴,切实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坚决避免文物火灾事故。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消防措施。优先考虑文物安全,坚持文物安全的零起点,严格遵守文物安全的红线和底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把文物安全落实到自己的岗位上,做到对人负责,有效运行。近期,各地要对文物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更换和升级老旧和损坏的设施设备,确保使用效益。二是密切关注隐患,严格排查治理。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辖区内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年度检查活动,重点监督整改电气隐患、非法用火用电、非法烧香烧纸、非法施工作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安全管理不严等突出隐患和问题。各文物、博物馆单位应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年度活动,全面评估火灾风险,有效整改火灾隐患,强化防火措施。三是狠抓日常管理,严格控制火灾诱因。严格控制文物建筑内明火的使用,加强火源管理,在宗教活动场所或居住建筑内确需用火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严禁在文物和建筑物保护范围内生产、使用、储存或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举办大型活动,要严格审批备案手续。四是加强消防演练,开展警示教育。各文物、博物馆单位应建立健全专职和兼职消防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博物馆单位应当在本辖区、本单位大力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文物消防工作。

国家文物局通报六起文物火灾事故 要求文物安全零起点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文物、博物馆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应按照《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信息报告和公告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并根据事故原因、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经验教训的要求,严肃查处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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