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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今日讯(记者高平)经过两年的二审,证券法修订草案终于迎来了“三读”。据新华社报道,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将于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包括证券法修订草案在内的九部法律草案的提案。这也意味着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三读”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在三读时,登记制度和加强对非法活动的处罚已成为人们期待的焦点。业内律师预计,新证券法将在今年“三读”后出台。

证券法迎“三读” 新法年内可期

《证券法》于1998年12月审议通过,并于1999年7月实施,先后进行了一次和三次修订。现行证券法是在2005年修订后实施的。证券法的最新修订被纳入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

按照惯例,法律的颁布要经过“三读”,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三次会议进行讨论和审议。在此之前,《证券法》的修订已经过两次审查。2015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首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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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证券法修订草案已经进入了“三读”倒计时阶段。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今天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一审和二审涉及内部工作程序,包括NPC法律委员会、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等的意见。,并会有初步的修改意见。“这个意见要结合一些学者进行参考和修改,定稿后要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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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业律师表示:“总的来说,新法律很有可能在第三次审判后出台。”“在‘三读’之后,预计新证券法将在今年内出台。”王志斌说。

证券法修订草案即将迎来三读,登记制度成为证券法修订的重点。“市场对注册制度以及是否调整和加入科技板块的相关内容关注度很高。”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宜欣表示,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三读指日可待。

事实上,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关于修改证券法的讨论仍然很热烈。全国政协委员、前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希望通过修改证券法,将注册制度扩展到其他领域。肖钢还认为,证券法的修改有很多方面,但有必要重点关注三大要点:一是要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二是增加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处罚力度;第三,要补充和加强证券发行、交易等行业的市场运行机制和改革,为今后注册制度的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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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证券市场维权的律师来说,投资者保护是核心。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王志斌提到了证券法修改中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王志斌表示,现行证券法规定,投资者只有在遭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时,才能要求赔偿。事实上,除了这三种情况之外,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违反承诺,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也很常见。新证券法应考虑将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的违约行为纳入投资者的索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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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投资者权利保护领域,王志斌表示,许多案例都面临着投资者胜诉但可能得不到赔偿的困境,如投资者诉大连控股证券虚假陈述案。现行《证券法》第232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罚款、罚金和民事赔偿责任时,应当优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虽然法律规定非常明确,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详细的操作性规定,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之间没有联系,民事赔偿优先成为“一纸空案”,这是无法保证的。“如何将行政处罚与民事责任联系起来,我们可以在这次证券法的修改中考虑一个新的设计。”王志斌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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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期货领域的律师,北京迅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德义希望,修订后的证券法将加大对非法证券投资和交易的打击力度。希望新证券法草案将非法证券交易活动纳入打击范畴,明确非法证券交易的内涵,明确非法证券交易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为投资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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