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50字,读完约1分钟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于2017年5月24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甲方对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等其他关联方享有的债权由乙方继承和享有..乙方在此宣布,公告清单中所列的其他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自公告之日起,应立即向乙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和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变更名称、重组、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请要求相关承债实体和清算实体履行其义务或代表其承担清算责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公式

特此宣布。利息/罚息支付至2017年4月6日,该日后发生的利息/罚息另行计算,无需此表。(单位:人民币)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标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地址:http://www.71vw.com/zlxw/8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