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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国资委副主任翁在“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媒体吹风会上表示,今年央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覆盖面将力争比上年增长50%,即力争新增30户左右。对于尚未尝试实施国有科技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的中央企业,原则上它们都需要在2019年实现“破冰”。
结合推动科技局改革,翁明杰还提出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在不久的将来,他将研究和介绍对中央企业科技委员会控制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和措施,并阐明对绩效考核和收入的支持政策。
92家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创新关键人员激励机制,探索各种中长期激励机制,一直是中央企业激发企业活力的重要着力点。翁明杰在当天的吹风会上说:“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是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贯方针,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任务。”
翁明杰介绍了中央企业在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方面的最新进展。据统计,目前,45家央企控股的92家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占央企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的22.8%,主要分布在通信信息技术、科研设计、医药、机械、军工、能源等领域。
“从有效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来看,实践效果良好。大多数公司的经营业绩都取得了可观的增长,净资产收益率有所提高,财务指标的表现也优于同行业的整体平均水平。”翁·明杰说。
据统计,实施股权激励一年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市场价值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6.7%、14.6%和7.0%,明显高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
国有科技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方面,截至2018年底,24家央企科技子公司的104项激励计划已进入实施阶段,其中2018年新增74项,比上年增长247%。
翁明杰认为,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有效地解决了增量工资激励不足的问题,提高了激励目标的收入水平。通过调整激励目标的薪酬结构,薪酬差距得到合理拉大,对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
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试点企业职工持股,按照“成熟一户,促进一户”的原则,全国共选择181家企业进行试点,10家中央企业级试点子公司全部完成出资入股,地方试点企业也完成了第一批出资入股。随后的飞行员也积极参与战争投资谈判、资产评估和进场交易。据统计,2018年10家中央试点企业利润总额平均增长26%,明显高于平均水平。
将中长期激励提升到更高水平
虽然许多企业在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有一些企业进展缓慢。
翁明杰说,中央企业在股权激励方面的进展是不平衡的,一些企业没有采取实质性措施。“对于尚未尝试实施国有科技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的中央企业,如果具备相应条件,必须在2019年破冰。在集团内选择一家或两家公司进行试点,并从一个点慢慢推广到另一个点。”
翁明杰指出:“下一步,将选择更多既有改革热情又有相应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加快工作。”
具体而言,中长期激励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措施执行力度,细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具体措施,在现有基础上扩大范围。同时,针对国有科技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权的现有激励措施,应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推进实施,加大总体力度。
二是切实转变SASAC的管理模式,按照国家“发布管理服务”的要求,以资本管理为重点,注重对国有科技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指导和事后管理,鼓励企业大胆探索。
第三,强化中央企业的主体责任,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和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实施主体是中央企业自身。中央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企业条件,经过认真深入研究,做出科学判断和决策,制定集团中长期激励措施,把工作重点放在全面竞争和科技领域。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在2019年的中长期内,将鼓励人们走上一段楼梯。
标题:国资委酝酿科创板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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