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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每一个小的系列(微信号:nbdnews)都注意到这个通知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家庭)账户将在2020年底前被取消!

那么,这一变化将如何影响个人的健康保险政策?我们为什么要推动这样的变化?在这些问题上,国家健康保险局已经给出了详细的解释。

政策解释:这不会减少医疗保险福利

国家医疗保险局和财政部此前下发的《通知》提出,个人(家庭)账户的实施应在2020年底前取消,并平稳过渡到门诊统筹;个人(家庭)账户被注销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对此,6月8日端午节,国家医疗保险局发布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解释》,指出取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而是通过促进门诊统筹来取而代之。

那么,以前城乡居民的个人(家庭)账户是怎么来的呢?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03年开始实施,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2007年开始实施,门诊统筹实行无个人账户。在推进新医改的过程中,各地新农合的个人(家庭)账户逐步过渡到门诊统筹。特别是随着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家庭)账户在大部分地方被取消。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将在明年内取消 医保局解释原因

为什么取消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培养个人参保意识、促进个人参保缴费、快速扩大参保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这种方法仍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提高和保障能力的增强,其弊端在实践中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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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名额很少,保障不足,难以发挥门诊保障的作用。

二是互助能力差,只被个人或家庭使用,也削弱了基金的整体保障能力。

第三,容易诱发滥用。

与原有的个人(家庭)账户相比,居民医疗保险门诊保障向门诊统筹的过渡和转变,可以实现全体参保人员之间的互助和互助,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互助能力,符合社会保险风险分担的基本原则,有助于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公平的医疗保险待遇,从而为解决上述弊端提供了一条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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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来医疗保险福利有什么影响?

国家医疗保险局表示,取消城乡居民个人(家庭)账户不会降低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推进门诊统筹后,地方政府可以将小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和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约占50%。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协会秘书长陆权说,你个人账户里的钱原本是你自己支付的。在这个时候,如果你用你的个人账户支付,这意味着你要独自承担医疗费用。现在,在我们取消你的个人账户后,这意味着无论你是重病还是轻微疾病,这些费用都是从整体基金中支付的,这意味着事实上,医疗保险的基本逻辑是,每个人都用共同的钱来帮助那些已经发生大量医疗费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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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大病负担,对一些以门诊治疗为主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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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所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王宗凡表示,部分门诊年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纳入大病统筹基金后,将与住院费用一并报销,报销水平高于目前的门诊。也就是说,它不会减少治疗,甚至治疗可能是一种改善。

标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将在明年内取消 医保局解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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