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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解读专项债务新政策:打开地方政府规范债务融资的“大门”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特别债券发行和项目融资支持工作的通知》,揭示了地方政府特别债券发行和管理的新规定。

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将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规范债务融资“前门”,有助于增加有效投资,促进宏观经济良性循环,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

具体而言,通知在支持专项债券项目融资、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和支持措施、依法推进重大公益性项目融资、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总体而言,这次发布的新规体现了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协同努力,这将有助于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防范风险。”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所所长乔保云说。

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将有助于积极引导地方政府履行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和项目融资支持工作,为地方政府通过改革规范债务融资打开“大门”。

“以前,人们对地方一级使用特别债券基金有一些担心和疑虑。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资金的使用,明确了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并将推动通过依法市场化融资解决项目资金来源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投融资办公室主任齐玉清说。

专家详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规:开好“前门”增加有效投资

根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将安排2.15万亿元地方政府特别债券,比去年增加8000亿元。根据财政部的数据,今年前五个月,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59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8598亿元,主要用于在建工程建设。

“新规定发布后,地方政府特别债券的发行将更加规范和成熟,这将有助于增加地方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中国财政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说。

允许特殊债券作为合格的重大公益项目的资本是新规定的一个亮点。

“这一措施解决了许多重大工程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助于确保一些大型交通设施和重大工程如期竣工。”赵全厚表示,新规还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为重大项目筹集资金,并全面落实政策,进一步支持有效投资稳步增长。

据专家分析,该通知的发布还将促进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的完善,并做到“开门”与“严把后门”并重,进一步帮助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加快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

在齐玉清看来,新规定仍然体现了对地方政府债务严格管理的态度。例如,区分不同类型的情况,合理划分财政支持标准;严格设定政策条件,严禁利用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政策的杠杆。

“这次发布的政策中最关键的一点是不要增加隐性债务,这是所有工作的基础和底线。”乔保云表示,通过“严把后门关”,我们将永不放松,“开门”将更加规范和明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将得到更好的防范和化解。

标题:专家详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规:开好“前门”增加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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