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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为导向的合法债转股正帮助越来越多的企业轻装上阵。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介绍,截至2019年4月底,债转股签约金额已达2.3万亿元,投资9095亿元;106家企业和367个项目实施了债转股。债转股的行业和区域覆盖面不断扩大,涉及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和交通等26个行业。在促进市场优胜劣汰的同时,债转股在稳定增长、促进改革和防范风险方面也取得了积极成果。
企业杠杆率持续下降
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确定了依法进一步推进债转股市场化的措施,支持企业脱困、化解风险、增强发展潜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表示,债转股市场化法制化在许多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首先,企业杠杆率持续下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中国的整体杠杆率为249.4%,比2017年底低1.5个百分点。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最新数据,去年第三季度末,中国企业部门的杠杆率为152.9%,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
其次,债转股促进了危企债务的安全有序处置。通过以市场化合法债转股为重点的综合措施,一批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的债务风险得到稳步化解,债务“灰犀牛”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同时,债转股丰富了直接融资形式,拓宽了社会资本转化为股权投资的渠道,促进了股票和债券融资结构的合理化。
债转股为许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提供了放手的机会。截至2018年底,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4.7%,比2017年底下降1个百分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管局局长汪海林表示,今年第一季度末,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5.7%,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56家中央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下降,特别是在产能过剩和高负债的行业,如冶金、火电和建筑业。
注重质量,严格控制风险
连强调,转换企业的选择是由市场决定的。在具体操作中,禁止僵尸企业、恶意逃废债务企业、债权债务关系不清的企业以及可能导致产能过剩的企业进行债转股;同时,政策层面鼓励高负债的优质企业、暂时困难的潜在企业、企业资源利用价值优化的困境企业进行债转股。
例如,一些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是正常的,但高额的债务降低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市场化的合法债转股可以增强企业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应遵循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发展市场化的债转股,为市场产品、技术力量雄厚、发展前景看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服务。对于僵尸企业、逃债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不纳入实施范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控部主任刘志清表示。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债转股的初衷是帮助那些质量好、有潜力、但暂时困难的企业减轻负担,激发活力,提高效率。因此,债转股不能是“一刀切”或“大手笔”,而是应该进行分类和筛选。
充分发挥市场力量
归根结底,债转股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连表示,无论社会资本参与什么,无论选择什么投资方式,政府都将依法保护社会资本的权益,确保社会资本平等参与公司治理,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平等保护产权。
“只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债转股才能真正被称为市场化、法制化的债转股。”与此同时,连强调,这一轮市场化的法定债转股不同于以往的政策性债转股。目标企业、债权、价格和条件、筹资、股权管理和退出都由市场参与者通过独立谈判决定。政府不会把名单拉上来,也不会拉拉扯扯。政府的作用是为市场参与者创造一个合适的政策环境。
定价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连表示,债转股的定价比较困难,主要是由于一些制度机制和程序上的约束。下一步将是完善操作政策,疏通阻塞点,真正实现市场化定价机制。
具体来说,首先是建立一个市场能够发挥有效作用的机制。上市公司的价格可以指二级股票市场的价格,非上市公司的价格可以指竞争性报价或其他公平价格。二是通过相应的资产交易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各类产权交易场所为债转股提供交易定价服务,从而更好地形成竞争市场。第三,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实现企业决策的自主权。不能审批的,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的,由企业自主决定。确需审批的,要简化程序,缩短时间。第四,明确相关方的责任边界,确定交易价格,对决策前已客观形成的损失或因市场因素可能形成的损失,只要符合法律法规,遵循程序,履行法律责任,实施相应的免责条款。
标题:投放落地规模已近万亿涉及26个行业 债转股推动市场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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