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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农村信用社系统唯一的代表,党委书记、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协会会长孔在2018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提高服务农村振兴能力”等建议。今年,两会将再次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声音”带来了“关于帮助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高服务农村振兴能力的建议”、“关于加强网络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建议”和“关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更好地促进农村发展的建议”
江西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
孔代表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农村振兴、金融扶贫、民营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据统计,全国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15%,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和小微贷款约占30%,农民贷款约占60%,扶贫贷款约占90%,完成了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承担了大量社会责任,是支持农村振兴的主要金融力量。
自2003年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受区域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也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影响和限制了其服务农村振兴的能力。主要表现为:一是风险防控压力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负责支农和支持小支行。他们的客户天生就很弱,他们的操作风险也高于其他银行。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4.9%,明显高于其他类型商业银行,接近5%的监管红线,风险防范和化解压力较大。第二,资本补充渠道狭窄。目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增资扩股、增加留存收益和一般准备金来补充资本,而长期次级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其他资本工具利用不足,缺乏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渠道,限制了其经营和服务能力。第三,市场准入门槛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基本上以县为独立法人,机构多、规模小、实力弱、发展不平衡。一些机构难以满足产品创新和业务发展的监管准入门槛,也难以满足新时期农村地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第四,存在多种政策障碍。例如,财政专户只能在国有银行开立的规定没有明确取消,导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难以扩大金融、社保等专项资金的存储,限制了支农资金来源,不利于服务农村振兴大局。
针对上述问题,孔代表在议案中建议:一是以推进省级协会改革为契机,借鉴中国人民银行在上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中以央行票据替代不良贷款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特点, 在设定严格标准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的前提下,启动新一轮央行票据替代不良贷款,帮助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化解风险。 二是监管部门出台具体措施,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行永久性债券补充资本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央行票据互换等相关政策支持。三是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同省行政区域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联合设立债转股子公司、金融管理子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展不良贷款批量转移和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第四,明确取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设财政、社会保障等公共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农村振兴的能力。
同时,孔也认为,应加强网络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何在议案中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梳理整合当前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启动互联网金融立法工作,将互联网金融发展纳入系统、规范、完整的法律框架。二是进一步理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在明确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的基础上,明确中央和地方对具体互联网金融格式的监管职责和界限,消除监管盲点。第三,加强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可以借鉴网络的成功经验,中国人民银行将率先整合和集中基于各种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用数据,构建统一的线上线下信用信息平台,有效防范“联债”和欺诈等风险,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孔发龙:赋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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