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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马美若张美东

3月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在《被采访》上就如何解决地方隐性债务问题进行了会谈。

刘尚希说,从法律角度看,隐性债务问题实质上是政府的或有债务。虽然涉及的项目大多涉及公共设施建设、政策目标项目等公共事务,但国有企业和地方融资平台也参与其中,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刘尚希在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时提出了一些建议。

政协委员刘尚希:将地方债控制在合理水平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全面监督。地方财政部门应将隐性债务纳入监管视野,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预测水平,计算债务补偿率,预测潜在影响,控制风险,心中有数。

其次,有必要对政策进行分类和实施,并对具体项目进行分析。一些债务问题可能会受到行业本身现金流的影响,而另一些则是由于项目管理不善造成的。如果是后者,更重要的是改善经营和管理,而不是简单地禁止项目或让政府来偿还债务。

政协委员刘尚希:将地方债控制在合理水平

第三,我们应该创新解决问题的方法。刘尚希说,我们不能把政府放在包里,不能把所有的隐性债务都当成政府的责任,但我们应该通过债务重组、项目重组和资产重组等市场化方式来实现。

刘尚希强调,我们不应该简单地考虑债务本身。事实上,最大的风险不是债务,而是债务的错置。因此,债务解决不是消除债务,不是把债务变成零,而是把债务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当今时代,地方政府不可能没有债务。关键是债务应该适度,使用得当,这样才能产生效益,这样才能真正控制风险。

标题:政协委员刘尚希:将地方债控制在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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