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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组

针对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行行长王建议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根据2017年6月发布的《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16-2020)》,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被列为“十三五”期间金融业标准化的五大重点工程之一。绿色金融标准包括绿色属性识别标准、绿色金融产品标准、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规范、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和绿色信用评级标准等。它们是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体系。

王景武:多措并举 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王认为,我国现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总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现行绿色金融标准在绿色金融产品的范围界定、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上存在差异;现行绿色金融标准覆盖单一对象,目前只涉及债券和信贷领域,而不涵盖证券、基金、保险、碳市场等领域;现行绿色财务标准主要集中在绿色属性识别标准、发放管理标准等方面。,但缺乏可操作的绿色认证评级和信息披露要求的统一标准。

王景武:多措并举 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基于此,王建议采取更多措施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首先,建立绿色产业和项目的通用目录。建议在现有文件的基础上,在国家一级制定一个普遍和统一的绿色产业和项目目录,以形成一个在债券、信贷、股票、基金和保险领域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准则。绿色产业和项目目录应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趋势,明确提出绿色金融的项目范围和支持重点。同时,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绿金改革试验区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目录,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产业和项目目录,建立绿色企业和项目库,为各类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明确的绿色金融支持对象。

王景武:多措并举 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二是完善第三方评估认证标准。建议制定公开、透明、统一的绿色评估和认证大纲,明确绿色评估和认证机构采用的评估和认证方法、标准和程序。根据绿色评估与认证纲要,详细提出了一套定性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绿色评估与认证指标体系,以规范绿色评估与认证机构和行为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同机构之间绿色评估与认证结果的差异,提高绿色评估与认证的可信度。

王景武:多措并举 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第三,制定更加科学的绿色财务信息披露准则,在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和时间方面制定更加详细的披露标准。在信息披露方式上,采取企业自我披露和独立第三方认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第三方机构按照绿色财务信息披露准则,开发基础的、通用的环境效益计算模型,科学评估绿色企业的环境绩效和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

王景武:多措并举 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第四,加强绿色金融标准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广和深度整合。首先,让环保的“领导者”带动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参与绿色金融标准的实施,使整个供应链成为绿色供应链。其次,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在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行为评价中的应用。通过分析银行实施绿色信贷业务管理标准的情况,考察银行绿色信贷能力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成效,为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部门制定配套激励约束措施提供参考。此外,要将绿色金融标准建设与绿色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相结合,将绿色属性识别和环境评估结果纳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各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绿色产业、企业和项目的信贷供给。

标题:王景武:多措并举 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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