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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已逐步进入大规模开发和应用的新阶段,并正在加速迈向廉价互联网接入时代。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为可再生能源关税征收额外资金是不够的。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17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已达1000亿元。
这种情况制约了行业的发展,也成为NPC业内代表们关注的话题。3月11日,国家商报记者从阳光电力(300274)获悉,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力董事长曹仁贤提出了《关于增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议案》。
曹仁贤建议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关税的征收标准;加强催收管理和监督,严格催收所有应收款项;燃煤发电脱硫、脱硝、除尘电价附加补贴资金将改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
补贴节省1000亿元“缺口”
随着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和一致行动。
与此同时,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已逐步进入大规模开发和应用的新阶段,并正在加速迈向负担得起的互联网接入时代。
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初期,由于规模小、成本高的问题,政府需要采取一定的补贴措施予以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已由0.1分/千瓦时逐步提高到目前的1.9分/千瓦时(征收标准为2006年0.1分/千瓦时、2009年0.4分、2011年0.8分、2013年1.5分)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不断增加,以及部分环节电价附加费征收不足,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严重不足,制约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曹仁贤在建议中总结道:第一,可再生能源关税补贴缺口巨大,总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二是电价附加费没有全部征收,自备电厂电价附加费漏收近700亿元;第三,许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有大量的电力收入拖欠,成本负担增加,经营困难,影响了社会各界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信心。
鉴于补贴缺口,相关部门也频频采取行动。近日,国家能源局在《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253号提案的批复》(工业、交通、邮电部第398号)中表示,将推动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征收力度,明确地方主体责任,调动地方积极性。特别是在新疆、甘肃等自备电厂较多的省份,将提高地方电价附加费,并简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的征收和补贴申报、审批及拨付方式。同时,我们将借此机会研究追加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的相关政策。
适度提高征收标准
曹仁贤认为,为了适应新时期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能源体系,建设美丽中国,调整和提高可再生能源关税的征收标准,加强征收管理迫在眉睫。
具体来说,曹仁贤提出适度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
为确保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曹仁贤建议将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从目前的1.9美分/千瓦时提高到3美分/千瓦时及以上。随后,随着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逐步减少,以及可负担得起的互联网接入的实现,征收标准将在适当的时候降低,直至取消。
然而,厦门大学能源政策研究所所长林告诉《商业日报》,可再生能源的补贴缺口需要解决,但目前的补贴也是为了将来不再补贴。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可能是补贴“下坡”,除了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和实施绿色证书制度外,还可以为可再生能源提供可持续的资本支出。
除了提高征收标准,管理和监督也非常重要。曹仁贤认为,应加强催收管理和监督,严格催收所有应收款项。希望能源主管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监督实施,做好逐户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的工作,及时完成历史欠费的回收工作。
此外,曹仁贤建议,燃煤发电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追加补贴资金应改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
曹仁贤认为,作为传统的化石能源,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所产生的环保费用是企业的义务,应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建议取消上述对燃煤发电企业的追加补贴,并改变已筹集的相关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发展,以弥补可再生能源电价追加补贴等配套资金的不足。
标题:曹仁贤: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达千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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