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09字,读完约2分钟

我们的记者鲍兴安

财政部昨天发布的《关于政府补贴标准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政府补贴有两种核算方法:总量法和净额法。企业将采用2017年1月1日现行的政府补贴未来适用办法,并根据本标准在2017年1月1日至标准实施日之间调整新的政府补贴。

财政部详解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明确适用范围

2017年5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财税字[2017]15号,以下简称《政府补贴准则》)。为便于理解,财政部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他收入科目进行了解释。

政府补贴有两种核算方法:总量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将政府补贴的全部金额一次性或分次确认为收入,而不是扣除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成本。净额法是将政府补贴确认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补偿成本和费用的扣除额。

根据经济业务的本质,企业应判断某一类政府补贴业务应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在正常情况下,相同或相似的政府补贴业务只能使用一种方法。与此同时,企业应该始终如一地将这种方法用于这项业务,而不能随意改变。对于某些补贴,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方法。

财政部详解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明确适用范围

如果企业先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然后确认购买和建造的长期资产,则在按总额法开始折旧或摊销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入分阶段计入当期收入;在净额法下,当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预定用途时,资产的账面价值应由递延收入抵销。如果企业在相关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获得与该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则在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按照毛额法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入分阶段计入当期收入;在净额法下,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在获得补贴时核销,并根据核销后的账面价值和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进行折旧或摊销。

财政部详解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明确适用范围

原则上,政府不会向企业借钱,因此,政府不会免除企业的债务。因此,删除了原政府补贴标准(2006年制定发布)中关于标准适用范围的相关规定,即“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主编:刘伟hf113)

标题:财政部详解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明确适用范围

地址:http://www.71vw.com/zlxw/29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