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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向各银监局、财产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严禁擅自修改或修改条款和费率等级;严禁虚报其他费用,变相突破审批费率。
《通知》强调,财产保险公司使用的车险条款和费率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严禁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和费率;严禁向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核定费率水平;严禁虚报其他费用,变相突破审批费率水平;严禁新车业务未按要求使用核定费率。
关于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数据管理,通知指出,要确保所有经营成本和费用的真实和及时记录,严禁通过直接业务和中间业务收取手续费;严禁通过虚拟经营和管理费的方式收取费用;严禁通过非法计提责任准备金来调整经营成果;严禁通过记录人为的延期费用来调整经营成果。
同时,各派出机构可在银监会内联网“部门导航-财产保险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栏目中查询各财产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及费率相关资料;经核实财产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和费率的,派出机构应当根据授权采取责令相关财产保险公司停止使用车险条款和费率、限期修改等监管措施,并依法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记者李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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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银保监会加强车险监管 严禁擅自修改车险条款及费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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