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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促进开发区提高土地供应质量,2018年,国家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共有520个国家级开发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了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参与国家级开发区的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2018年评估依据《中国开发区审计公告目录》(2018年版)和《国家级开发区四区范围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公布的开发区目录和范围进行,评估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根据自愿参与原则,共有520个国家级开发区参与了本次评估,面积为497,000公顷,平均每个开发区面积约为1,000公顷。按地区划分,东部地区有240个,中部地区有105个,西部地区有121个,东北部地区有54个;按照管理类型,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46个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52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12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根据评价类型,有410个工业型开发区和110个生产型城市综合开发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520个国家级开发区完成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49万亿元;2017年,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为23.43万亿元,开发区第二、三产业总税收为2.04万亿元,工业(物流)企业总税收为1.20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总税收为10.46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总税收为0.51万亿元。国家级开发区的整体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土地集约利用的总体情况
评价结果表明,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开发供应秩序和建设状况总体良好,生产生活服务用地比重增加,土地利用强度和工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益稳步提高,土地管理绩效相对稳定。
(一)土地供应和开发建设秩序良好。扣除河、湖、山等非建设用地后,参与国家级开发区可开发建设土地48.01万公顷,其中41.87万公顷已达到“三通一平”以上的供应条件,占可开发建设面积的87.2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38.67万公顷,土地供应率达到92.36%,分别比2015年底和2016年底高出0.60和0.63个百分点;建设城镇建设用地35.96万公顷,土地完成率达到92.98%,与2016年底持平,比2015年底提高0.44个百分点。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开发有序,供应及时,建设充足,土地使用秩序良好。
(二)工业用地使用率略有下降,配套用地比重略有上升。在参与国家级开发区的已完成城市建设用地中,工矿仓储用地17.44万公顷,工业用地使用率为48.51%,分别比2015年底和2016年底下降1.03个百分点和0.79个百分点。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交通用地等配套用地分别占已完成城市建设用地的15.55%、4.05%和17.84%,分别比2016年底增加0.60、0.11和0.22个百分点。在保持产业主导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国家级开发区产业转型的趋势。
(3)土地利用强度稳步提高。参与国家级开发区的综合容积率为0.94,工业用地的综合容积率为0.90,分别比2015年底和2016年底增加了0.03和0.02;建筑密度为31.58%,与2016年底持平,比2015年底增长0.16个百分点;工业用地建设系数为50.99%,分别比2015年底和2016年底高出1.20和0.66个百分点。与前两轮相比,国家级开发区已建城市建设用地的利用强度加大,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更加集约。
(4)工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益继续提高。国家级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8306.45万元/公顷,分别比2015年末和2016年末高28.73%和19.90%;工业用地平均土地税为686.95万元/公顷,分别比2015年末和2016年末高14.00%和3.51%。国家级开发区工业用地的投入产出效益逐年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显现。
土地管理的绩效相对稳定。参与的国家级开发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土地26.38万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68.22%,分别比2015年底和2016年底下降0.15%和0.06个百分点,与近年来增加交通等配套用地供应、改善开发区经营环境的大趋势相一致。参与国家级开发区的闲置土地有294.49公顷,土地闲置率为0.08%,分别比2015年底和2016年底低0.01和0.03个百分点。
根据综合评价结果,以2017年工业开发区和产城一体化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为基准值100,综合估计2018年工业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得分为102.00,产城一体化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得分为100.68,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三.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开发区集约利用现状及变化
(一)不同区域开发区的情况
1.东部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总体水平较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工业用地集约度居全国之首。东部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平均土地税、综合平均土地税、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和工业用地建设系数均为全国最高,其中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9670.75万元/公顷,分别是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1.45倍、1.39倍和1.94倍。工业用地平均土地税达到833.43万元/公顷,分别是中西部地区的1.79倍、1.64倍和1.72倍;综合平均税收达到734.58万元/公顷,分别是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1.67倍、2.18倍和2.26倍。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和建筑系数分别达到0.96%和51.97%。
2.中部开发区土地综合利用强度最高,但工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益较低。中部开发区综合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分别达到1.00%和34.34%,为全国最高。然而,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工业用地平均税费相对较低,分别为6681.84万元/公顷和465.68万元/公顷,分别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90%和80%。
3.西部开发区土地利用的程度、结构和强度都处于较低水平。西部开发区工业用地的土地供应率、工业用地利用率、建筑密度和综合容积率最低,分别为86.87%、36.83%、27.57%和0.71。除土地完成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外,其余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0%~90%。
4.东北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较高,但土地利用强度和效益较低。东北地区土地完成率达到95.55%,为全国最高。然而,综合容积率是中国最低的,只有0.80,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5%。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综合平均税收为全国最低,分别为4981.3万元/公顷和325.73万元/公顷,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0%。
(二)不同类型开发区的情况
1.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总体水平最高,而经济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基本持平。
总体而言,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土地利用程度和效益最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土地利用程度和强度相对较低,经济开发区的土地效益相对较低。土地供应率、土地完成率、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平均税和综合平均税均为全国最高,其中土地供应率和土地完成率分别达到95.53%和95.51%,综合容积率和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分别达到1.05和0.98。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平均税额和综合平均税额分别达到10478.41万元/公顷、899.83万元/公顷和663.1万元/公顷,分别是经济开发区的1.43倍、1.58倍和1.35倍。
虽然工业用地率和工业用地建筑系数分别达到全国最高的66.57%和53.98%,但土地完成率较低,高新区为85%,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综合容积率最低,分别为0.65%、28.39%和0.84%。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平均土地税和综合平均土地税较高,分别为7413.6万元/公顷、732万元/公顷和645.91万元/公顷,土地利用效益远低于高新技术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的建筑密度为32.42%,是中国最高的。土地供应率与高新技术开发区基本持平,土地利用总体情况略好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然而,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平均税额和综合平均税额最低。
2.工业型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利用率是生产-城市一体化的两倍,土地利用效率较高,而生产-城市一体化开发区的土地利用程度较高。
工业开发区工业用地利用率达到58.56%,是生产-城市一体化的两倍多;工业开发区工业用地的平均土地税和综合平均土地税分别达到693.84万元/公顷和570.38万元/公顷,高于产城一体化开发区。产城结合开发区的土地供应率和土地完成率分别为95.66%和94.99%,高于工业开发区的91.10%和92.18%。
四.开发区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普遍较高,但土地利用强度较低,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在国家级开发区中,近60% (57.12%)的土地供应率和土地完成率超过90%,70% (74.04%)的土地供应率超过90%,70% (71.73%)的土地完成率超过90%。同时,只有30% (32.12%)的开发区的综合建筑面积比率为1.0,而不到60% (56.92%)的开发区的建筑密度为30%。国家级开发区土地供应和建设状况良好,但城市建设用地的综合利用强度和平面利用不能满足资源集约利用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挖掘土地利用潜力。
(二)开发区土地投资较好,但产出水平相对较低,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在参与的工业型开发区中,超过60% (61.22%)的开发区在工业用地固定资产上投资了5000万元/公顷,但只有30% (30%)和大约一半(53.66%)的开发区缴纳了500万元/公顷以上的工业用地税。在参与的产城一体化开发区中,综合平均税额在500万元/公顷以上的开发区不到20% (18.18%),综合平均税额在300万元/公顷以上的开发区不到40% (38.18%)。
(3)开发区现有土地相对紧张,但仍有闲置土地。在参与评估的国家级开发区中,超过40% (41.15%)的可用土地不到10%,超过30% (34.61%)的可用土地占10%~30%。但仍有294.49公顷土地闲置,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后监管和存量用地的活力。
V.下一步的要点
开发区作为中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站在改革开放的新起点上,必须继续发挥引领作用,加快落实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资源的综合节约和循环利用,成为优质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接下来,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以下任务上。
(1)积极盘活存量,不断改善土地供应结构,最大限度地配置开发区土地资源。一是加大现有土地潜力,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土地投资建设,或追加投资,升级改造现有土地,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努力解决土地利用不足的问题。二是依托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适当提高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供应质量,支持开发区转型升级。三是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模式,加强工业用地全周期管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鼓励低效土地利用和高新技术土地利用改造,全面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二)加强政策引导,差别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带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各地要立足发展定位,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探索实施差别化土地利用管理政策,确保新产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引导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逐步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土地供给驱动的开发区全面升级。
(三)完善考核奖惩、动态管理,努力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建立并实施开发区动态管理制度,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作为土地利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分级实施奖惩。对土地集约度高的开发区给予奖励,优先发展和升级;对强度较低的开发区进行预警,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处罚,特别是对长期占用土地的开发区,并减少其面积或降级或撤销。通过加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评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将有助于开发区的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的优质良性发展。
附件:
1 .国家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基本情况表
2.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排序
3.一些指标排名靠前的开发区
4.一些指标排名较低的开发区
5.相关索引术语的解释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严松
标题:关于2018年度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情况的通报
地址:http://www.71vw.com/zlxw/12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