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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傅秋实
2018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人身保险产品进行专项核查和清理。严格查处四种行为:一是非法开发产品、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二是背离保险本源和产品设计异化的行为;三是忽视公平合理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第四,营销是开发“舶来品”的花招。同时,明确了个人保险产品开发设计的52个负面清单。
八个月过去了。这项特别检查和清理工作的结果是什么?1月1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近期寿险产品典型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报了清理核实结果,共命名24家寿险公司。
专项核查和清理发现三大问题
根据《通知》,2018年5月,专项产品核查清理中发现三大问题。
首先,一些公司没有通过自我检查和整改。据英国《金融时报》记者报道,核实和清理工作的第一阶段是各寿险公司按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和整改。从最终结果来看,仍有一些人身保险公司没有得到妥善整改,已有11家人身保险公司被点名。具体来说,“不到位”体现在三个方面:一些公司如招商局仁和、宏康人寿、吉祥人寿、中意人寿等未能按时提交自查整改报告,或整改进度不当。一些公司对他们的整改工作不以为然。例如,安邦人寿保险、安邦养老金、和谐与健康等。未能纠正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其他公司在自检后仍有遗漏。如果天安人寿年金保险产品的生存保险金支付不符合监管要求,存在长期保险和短期保险的风险;平安健康和梅辛的具体医疗保险产品存在保险覆盖率高、缺乏定价依据等问题;友邦保险对各种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浮动利率备案管理办法违反了长期健康保险不得浮动利率的监管规定。
二是产品开发、设计和促销的“两张皮”。在产品销售中,保险公司夸大了产品的责任和功能。例如,对于华夏人寿的一个医疗保险产品,该公司营销渠道的公开号在相关宣传文本中有贬低国家医疗保险政策的表述,造成了不良影响。在产品暂停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对产品暂停的全过程缺乏必要的控制。例如,媒体报道吉祥人寿一年前停止销售的一款产品仍有相关的产品宣传和介绍,表明该产品处于可购买状态,公司对产品销售宣传的控制存在明显疏漏。
标题:银保监会通报人身险产品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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