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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将环境评估机构的部分线索移交给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河南等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并要求相关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报道,这一转移的大部分线索是在生态和环境部组织对环境影响评估文件进行技术审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环评机构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涉嫌违反国家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的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一些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还伪造了几份环境影响评估文件来应对检查。本次转让涉及四家环评机构,即宁夏志诚安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巴斯基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中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底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资质管理,但进一步提高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并大幅提高了处罚力度,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者实施了“双重处罚”。这一次,生态环境部将环境评估机构的线索转给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部门,向社会发出了明确的信号。《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没有放松,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将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受到严格监督。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密切关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调查处理进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审查,依法查处环境影响评价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汪洋
标题:生态环境部移送环评机构问题线索释放严管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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