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07字,读完约4分钟
记者黄蕾编辑陈郁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部分保险公司近日违反《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暴露出保险公司在销售管理、员工控制和风险处置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为督促保险公司和员工切实落实要求,坚决杜绝非法销售“飞单”,监管部门近日下发内部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在“继续执行”中进行自查,全面查处关键人员非法销售“飞单”。
监管警报再次响起
近年来,银行业出现的私下出售“飞钞”行为开始蔓延到保险业。在这方面,监管当局继续发布文件,强调不允许保险从业人员出售“飞行票据”。然而,在高额佣金的诱惑下,仍有保险公司和员工在冒险:他们打着介绍保险产品的幌子向消费者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并通过“保证高回报”来吸引消费者购买,有些甚至构成金融欺诈和非法集资。
监管警报再次响起。据相关保险公司消息人士透露,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重点关注所属机构和员工的销售资格、产品准入、业务隔离、备案管理、分类处置等内容,梳理检查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机制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总行必须切实按照监管要求,自上而下督促建立员工销售‘飞盘’的管理控制度,落实管控责任。"
还进行了全面的自我检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在继续执行中进行自查,并以省级分支机构为单位,对重点人员非法销售“飞单”问题进行全面查处。保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在4月30日前向当地银监局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一旦发现,及时处理掉。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切实承担风险处置的主要责任。如发现分支机构和员工非法出售“飞丹”,应立即采取措施隔离人员、业务和风险,坚决防止相关风险扩散。
此外,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依法经营理念、风险防范思想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教育,做到以案警示警,各抒己见,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和员工的守法意识和商业道德。
据了解,在下一阶段,当地银监局也将加强对辖区内销售“飞单”的保险公司和员工的监管。对未落实监管要求并进行自查的机构,列为现场检查对象;对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呼吁对营销人员实施“行业禁令”
事实上,保险公司一直对营销人员如何控制“飞单”销售感到头疼。据记者了解,监管部门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通过检测投诉率、退保率等15个指标,保险公司可以动态判断其销售人员是否参与销售“飞单”,即根据销售风险,将销售风险较高的员工进行分类并予以关注。
例如,在纵向上,保险业务员卖出“飞单”后,与卖出前相比,回访成功率、续保率、平均保费和无效保单率等四项个人业务指标显著降低,而投诉率、退保率、客户保单贷款率、代理退保次数、代理退保金额和参与率等六项个人业务指标将显著提高;从横向来看,与保险销售人员相比,销售“飞单”的保险销售人员在五项个人业务指标上有了显著提高,如合同取消率、销售保单数量、销售额、从业年限和客户收到保单的比例。
一直以来,业界不断呼吁整个保险业对营销人员实施“行业禁令”。首先,保险公司应建立对保险从业人员销售“飞单”风险的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其次,行业可以建立保险从业人员销售“飞单”的行业禁令制度,将非法销售“飞单”的保险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在保险公司之间共享,实施行业禁令,增加违规成本,促进保险从业人员自律,规范从业行为。
标题:个别险企违规销售抬头 保险业全面自查“飞单”
地址:http://www.71vw.com/zlxw/11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