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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旅游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全球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文化旅游部决定于今年3月至7月开展第一批国家全球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
《通知》对验收认定程序作了详细规定。一、受理申请由单位所在地政府向省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二、初审验收,由省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验收实施方案,根据验收评分结果确定申请表彰的创作单位。三、省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向文化旅游部申请认定,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请认定的创始单位数不得超过3个(按得分顺序排列)。第四,文化旅游部将省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材料作为认定的参考依据,组织专家评审会议进行会议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会议评审的创办单位进行现场考察,综合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的结果,确定通过评审的名单。第五,文化旅游部将对批准设立的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六,它被承认和命名。文化旅游部将通过公示创建示范区的单位认定为“全国全球旅游示范区”,地级以上市创建单位所辖县以公示结果作为认定地级以上市创建单位的依据。辖区内70%的县级创建单位通过验收确认后,命名为地级创建单位。
根据通知,这是国家全球旅游示范区建立以来的首次验收和确认工作,对推动全球旅游业发展、引领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验收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标准。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模拟验收和专题辅导,切实提高工作技能,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宣传,为验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据了解,文化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于3月14日组织了国家旅游示范区验收认证专题培训班,围绕示范区验收认证的标准、程序及相关细节对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了培训。(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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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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