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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少数公司外,上海和深圳股市的大多数上市公司都发布了2018年年报。据不完全统计,许多上市公司的相关高管,包括和美集团、圣康德信、田中精机、金航科技*、圣华新、圣西发、圣邱琳、银鸽投资、文化长城等,都率先对其年报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或划清界限,声称“不能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如此多的上市公司高管对其年报提出质疑显然不是偶然现象,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它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最重要的窗口,也是他们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然而,如果连他们自己的高管都不能保证年报的真实性,投资者又怎么能信任上市公司,并根据其年报做出投资决策呢?
对于年报,监管部门已经做出了相关规定。如《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第1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监事会应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规定,董对年度报告有异议或不能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应说明理由。因此,高管在上市公司的年报中有发言权,他们也可以清楚地表明自己的态度。
问题是,高管们质疑他们年度报告的真实性,但上市公司仍披露年度报告。这种年度报告可信吗?如果年报本身存在问题,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将失去意义。此外,披露有问题的年度报告不仅违背了市场诚信原则,还涉嫌作出虚假陈述。一旦年度报告中的虚假陈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将导致市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损失模式。
在和美集团、圣康德信和田中精机等上市公司的年报受到各自高管的质疑后,它们的股价都呈现出大幅下跌的趋势。例如,在年报披露后,和美集团不仅戴上了“星星”和“帽子”,而且截至5月10日,其股价已连续5个交易日“一”,这也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基于此,为避免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我个人建议,对于此类上市公司,应启动停牌核查程序,或由证监会发起调查,查明年报的真实性,将真正的上市公司回归市场。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高管质疑他们的年度报告,并不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排除其他考虑因素。例如,上市公司经常上演一场股权之战,其中一方对年度报告投不信任票,为另一方制造麻烦或障碍。事实上,由于信的质量问题,上市公司年报中很容易发现一些瑕疵。因此,对于年报受到高管质疑的上市公司,通过验证后,一眼就能看出谁在撒谎。说谎的高管不仅破坏了他们的诚信,也未能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义务,因此建议监管机构认定他们为不合适的高管候选人。
当然,许多上市公司都有自己的高管对年报提出质疑,这客观上说明了目前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机制存在缺陷。例如,有必要披露大多数高管都怀疑的年度报告吗?如果高管们质疑年度报告,他们应该同意披露吗?退一步说,高管们在同意披露年报的同时质疑年报是有争议的。因此,监管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年度报告(包括定期报告)的披露机制,以便向市场推出更真实的上市公司。
标题:高管都质疑的年报披露又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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