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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商会与行业协会行政机构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去行政化原则,明确实现商会与行业协会行政机构全面脱钩。

关于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问题,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规划》,为行业协会商会的去行政化定下了基调,确定了总体原则和路线图。三年来,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批脱钩改革试点,总体效果良好。截至目前,已有422个全国性协会和5318个省级协会脱离行政机关,占应脱钩协会总数的50%以上,为全面推进脱钩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要全面推开协会脱钩改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促进脱钩还有许多实际困难,包括职能界定和剥离困难、人事改革障碍、产权关系明晰化等。这些问题中有许多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除非得到解决,否则无法解决。对此,十部委下发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脱钩改革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即按照“应该脱钩”的原则,全面推进脱钩改革,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纳入改革范围。商会必须实行“五分离、五规范”(实现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实现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的关系;实现资产与金融分离,规范财产关系;实现人事管理分离,规范雇佣关系;实现党建与外事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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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深化“分销服务”改革的必然选择。行业协会和商会对市场信号敏感,对市场敏感,熟悉行业政策,了解行业趋势,应立足自身定位,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通过脱钩,协会商会被迫进入市场洪流,服务中心真正转向企业和行业,更好地为行业企业提供政策建议和智力支持,也有助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这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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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脱钩并不是最终目标,更不用说让它自己去了。通过“红顶中介”的去行政化,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使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回归,协会和商会加强自律管理,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构建科学高效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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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全面推开协会脱钩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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