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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海关发布的消息,近日,海关组织警力在青岛、临沂、烟台、济宁等地开展了打击木炭走私的专项行动,共查获走私国家违禁木炭700多吨,当场查获木炭100多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

前期,青岛海关缉私局和海关总署(青岛)风险防控局进行了风险分析和判断,并根据出口申报信息,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发现了一个涉嫌走私木炭出口的团伙。涉嫌走私出口的木炭是高级储备木炭。

经认真调查,青岛海关发现犯罪嫌疑人唐某、谢某从安徽、辽宁等地购买高档木炭,运至山东集中,将服装申报为出口道具货物,逃避海关监管,将木炭走私出境,共计700余吨。

据青岛海关缉私民警介绍,走私木炭大多采用硬度较高、生长过程缓慢的青冈、青冈、橡木等硬木为原料。每燃烧一吨木炭,根据不同的原料消耗5-10吨木材,同时还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它是一种典型的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品。

青岛海关查证走私出口木炭700余吨

早在2004年,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林业局就联合发布了一份文件,禁止出口直接从木材(不包括竹子)中烧制的木炭。200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对走私木炭的,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走私的货物和物品有木炭、石英砂等。,危害环境和资源保护,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青岛海关查证走私出口木炭700余吨

青岛海关缉私警察提醒,走私木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今年,青岛海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将走私和出口木炭等资源性货物和物品列为重点打击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和控制,实施全面有效的持续打击,铲除走私网络。(邢华为)

标题:青岛海关查证走私出口木炭70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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