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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5日电(记者潘岳)记者近日从民政部2018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老龄办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的意见》,提出要强化家庭和儿童在赡养扶助留守老人方面的主体责任和法律义务。落实县乡政府维护留守老人权益的基本职责,建立健全家庭负责、基层领导、社会协调、国家行动、政府支持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工作机制。

强化家庭责任 扶养留守老人

根据该意见,家庭是负责支持和照顾农村地区留守老人的主体。子女或者其他赡养人应当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义务,赡养人应当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子女或其他受抚养人、被抚养人应经常看望或问候留守老人,不得忽视或忽视老人。

强化家庭责任 扶养留守老人

根据意见,村委会应在县、乡两级政府的协调配合和组织指导下,加强对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协助做好本地区留守老人基本信息的搜索工作,定期通过电话问候、上门拜访等方式拜访留守老人。,了解留守老人的生活状况,重点帮助有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和督促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照顾他们,同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强化家庭责任 扶养留守老人

人民日报(2018年2月26日08版)

标题:强化家庭责任 扶养留守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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