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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航总局发布了《关于深化民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了民航飞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意见》指出,深化飞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高考核标准,创新考核机制,进一步畅通飞行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渠道,科学、客观、公正地对飞行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对推进新时期民航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的人才支撑作用。
《意见》强调要完善制度,增加积极高级飞行员的称号。有必要完善飞行技术人员的评价标准,坚持把道德放在飞行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充分体现飞行技术人员的专业特点,打破“四只”倾向,注重飞行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和实践方面。论文不被视为评估飞行技术人员职称的限制性条件,并进一步淡化了对学历、奖励等的要求。,并强调对绩效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估。要创新评估机制,丰富评估方法,完善基于同行评议的行业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评委会的工作程序和评估规则。促进职称制度与就业制度的有效衔接。坚持“以用为本”,实现职称评定结果与飞行技术人员聘用、考核和晋升的衔接。要改进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流程,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职称证书的在线查询和验证。
《意见》指出,在充分认识飞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并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民航总局负责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要突出职称评审的公益性,加强评审能力建设,加强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禁止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史玉妍
标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意见深化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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