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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姜林,)11日,陈宜兴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社会法律委员会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时表示,司法责任制改革已经突破了这个问题,并逐步进入深水区。各级司法机关和广大司法人员有必要肩负起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全社会都要聚集强大的力量来支持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

陈义兴委员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发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

陈宜兴说,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了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社会法律委员会的调查,改革后,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都有了显著提高。司法队伍的内生活力得到充分激活,法官和检察官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对生效判决的认可的满意度逐渐提高。

陈义兴委员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发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

陈宜兴表示,在改革和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官和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已经确立,但没有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评价方式;第二,法官和检察官的职务制度已经实施,但选拔和补充等机制不够详细;第三,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明确,但一些职业安全政策没有跟上;第四,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向办案第一线倾斜,但“多案少案”的矛盾依然存在。

陈义兴委员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发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

为此,陈宜兴建议,首先是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巩固“主体地位”;二是加快完善分步遴选、资金审批等政策措施,使司法系统平稳运行;三是推进职业保障政策的实施,充分保障司法人员的荣誉感和成就感;第四,要增强法院和检察院的内在潜力,从科技上“要求”司法能力。

陈义兴委员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发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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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陈义兴委员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发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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