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法院反映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今年1月至9月,江苏省淮安市两级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56%,成为江苏省法院系统新受理案件总数唯一下降的地区。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提出:“加强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淮安法院案件逆势而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秘诀”是什么?

“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新途径,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努力打造共建、治理、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淮安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钱斌说。

2016年底,盱眙县官滩镇的龙虾农民李训龙承包了20多亩水养殖龙虾,因为承包水费用与村民之间存在矛盾。村民们担心农民赚钱后会逃跑,要求全额付款,并采取严厉措施阻止李训龙继续经营农场。对此,法院提出的“盱眙龙虾业纠纷调解中心”反应迅速:成立了一个工作队,前往该村进行调查和访问,并做冲突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收款、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纠纷得以解决。

淮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

近年来,淮安法院拓展司法职能,先后与七个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治理和共建活动,形成了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保障民生的“七大平台”,不仅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及时解决,也缓解了法院办案压力。例如,他们与基层政府、住房和建设部门以及社区共同建立了“4+1”的财产纠纷联动解决机制。2017年,该市法院财产纠纷的数量从2016年的4932起减少到2985起。

淮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

“法院要想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方面有所作为,就必须形成党委领导、综合治理领导、司法促进、社会协调和公众参与的工作模式。”钱斌说道。

在组织保障机制方面,淮安法院积极争取淮安市委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的指导。为此,淮安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淮安综治办发布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规则》。

淮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

淮安市成立了由审判指导员、司法助理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人民调解小组,并吸收社会治理网格成员和律师加入,定期邀请律师进入审判工作站(点)参与案件调解和信访解决。诉讼服务中心设有诉讼咨询室,由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院院长担任诉讼顾问。通过咨询,一些当事人觉得胜算不大或者诉讼费用太高,所以他们主动放弃了“打官司”的想法;其他人在法官的指导下通过其他渠道寻求解决办法。

淮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

淮安两级法院充分发挥派出法院和群众的优势,在行政村设立审判工作点,要求法官担任审判指导员,实现“三个务必”,即当村民有重要议事需要时,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当重大纠纷解决时。(余增明刘)

编辑:刘琼

标题:淮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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