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份零售商的“黑名单”在智利华侨的微信上流传开来。奇怪的是,名单上的许多海外华商并不赊购商品,而是用现金和商品付款。一些海外华人企业仍在正常运营,支付结算保持了良好的声誉,他们的名字莫名其妙地出现在“黑名单”上。“黑名单”公布后,他们受到了国内外合作伙伴的质疑,甚至远在中国的亲戚朋友也提出了质疑。有一段时间,他们制造了很多噪音,他们的个人名誉被无故侵犯,这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严重打击了他们的精神。因此,名单上的海外华商到海外华人协会部寻求帮助和投诉。
经过走访和调查,华侨协会发现所谓的“黑名单”原来是中国商人XXX进口公司客户名单的一部分。一个令人生厌的员工,他故意在名单的顶部加了一行,“黑名单上的人员如下”,并恶作剧地散布出去。因此,看到它的人错误地认为这是一个故意列出的黑名单。
华侨协会公布了对名单上的华侨的访问和调查结果。每个人都对这种无知的行为又哭又笑。挺直的身体不怕影子,但挺直的脚不怕鞋子。为了协调海外华人社区,维持整体的团结局面,他们都说不再追究责任,但绝不容许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将其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中,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的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也就是说,在我国司法中,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被告仍不履行法律文书,将被信用信息系统记录并成为“老赖失信”的黑名单。
201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标志着中国最高司法机关正式确认了微信和微博聊天记录证据在司法解释中的重要地位。一名加拿大华侨曾在微信朋友圈恶意诽谤同胞,被当地法院罚款5万多加元,折合人民币25万元。这也违反了智利法律中的人权。因此,海外华人都在朋友圈里,在微信群里贴出与第三方信誉相关的文字,请小心!
标题:华侨协会部:关于智利华商客户名单恶作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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